第3章 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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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向晚死得太丑了,他那么自恋,又喜欢耍帅,我不想、更不能让他不完整、不体面地走完一生。

今天工作清闲,运来的尸体大都完整,只是可惜有些年纪轻轻的,怎么会想不开啊。

「陈怡?下班了还不走啊,夜班没人来吗?」

我摇摇头,看向我老板。

「我头有点晕,坐着歇会儿,马上就走。」

「好,干这一行的头晕想吐都是正常。用不用我送你?」

「不用了老板,我开车了。」

老板也只是客气客气,他妻管严,车里可坐不得女同志。

我扶着墙,一步贴着一步走,终于坐到了车里。

头不晕了,小腿上一阵刺痛,我掀开裤脚,看见一道两指长的疤痕。

我是疤痕体质,平时很注意自身安全,这疤也不像是今天才受伤的。

我突然想到小陈怡,连忙打开邮箱问她。

「你是不是受伤了?在左腿脚踝那里。」

我不急着等她回信,现在还早,那时的我还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我撇撇嘴,开车回家。

6

「哪怕被众人嘲笑,我还是喜欢他。十年后的我,你经历过的事情都是我现在要经历的,所以我不怕,我挺过来了不是吗?」

这是小陈怡在我回家途中发来的邮件。

她还年轻,天不怕地不怕,她不知道什么是网络暴力,什么是校园欺凌。

但她知道,喜欢一个人,可敌万重山。

我把车停在路边,去面馆要了一份面,这家我常来,老板也知道我不吃辣和香菜,面里不能有花椒。

我问她:

「小陈怡,那你今天表白得怎么样啊?林向晚答应你了吗?」

「啊?我表白都是几天前的事了,他也没有答应我。大陈怡,我想了想,国旗下讲话太庄重了不适合表白。我是在升旗结束各班带回时候找他的,他太帅了。」

几天前?可距离我和小陈怡上一次聊天只隔了十个多小时……

「小陈怡,看来我们时间流逝不一,你继续说。」

「嗯。你还记得吗?他那天穿的制服,举着国旗走来时候,眼神坚定,像军人一样,特有安全感。」

我当然记得,那可是意气风发少年狂的林向晚,他曾说过他想保卫国家,哪怕碧血丹心。

所以他高考失败后选择当兵,入伍了四年。

「我记得,林向晚的一切我都记得。所以你是怎么受伤的?你不知道你疤痕体质很容易留疤?」

「啊……抱歉,我刚知道。你听我继续说嘛。」

「林向晚说他虽然不能接受我的表白,但他可以试着了解我,你之前肯定表白被拒绝后就心灰意冷了,但我不能和你一样,我要让林向晚知道我、喜欢我、嫁给我。」

「笨,林向晚只能娶你。」

「那天放学后我去林向晚的班级找他去了,他家在城东,我在城西,不过我骑车快你是知道的,我就和他说顺路问他能不能一起回家,他同意了。」

「然后我开心地骑着车开心地看着他开心地骑到沟里,不开心地在医院缝针然后继续开心地看着林向晚。」

骑到沟里……我看着小腿上那七扭八歪的疤痕,无语到极致,敷衍两句就搁置她了,吃我刚端上来的面。

她所描绘的经过全然塞进了我的记忆里,我看到了林向晚被表白时的茫然无措,看到他放学后不知怎么拒绝我的啃啃巴巴。

看到我摔倒后,他急忙跑来扶我,自己的车摔到了地上。

林向晚最喜欢他的车了,十五号赛车,他十五岁的生日礼物,他该心疼好几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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